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南昌工程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方案》(南工发[2011]103号),确保“卓越计划”项目建设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卓越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年度(2014-2015学年)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及年度总结专业
(一)中期检查专业:土木工程、园林、农业水利工程
(二)年度总结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2014年11月12日-11月23日),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对本部门所属试点专业进行中期检查与年度总结。
(二)学校组织检查:(2014年11月24日-12月11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进行检查。具体形式如下:
1、现场汇报。中期检查与年度总结均由专业负责人用PPT向专家组进行汇报。各专业对照汇报内容准备相关材料以备现场查阅。
中期检查主要汇报内容为专业培养方案及其执行情况、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情况、课程(含教材等)建设情况、校企培养过程的落实计划和落实情况等专业建设情况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时间为30分钟。专家组对照汇报内容、“卓越计划”工作方案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等进行质询。
年度总结主要汇报内容为项目总体情况、年度建设内容、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项目建设情况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时间为30分钟。专家组对照汇报内容、“卓越计划”工作方案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等进行质询。
2、召开座谈会。分别与各专业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各试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具体情况。
3、实地检查。专家组根据汇报情况对各专业进行实地检查。
三、材料提交
参加中期检查专业须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试点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和《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参加年度总结专业结合《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项目年度工作总结撰写提纲》(附件2)撰写工作总结和《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
以上内容的填写与汇报可参照《教育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印发<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的通知》(教高函[2013]15号)(详情请登录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60/201312/160923.html 查询)。各有关学院于11月24日之前将所属试点专业的中期检查报告与年度工作总结(各一式五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yjck@nit.edu.cn 。
望有关单位及各试点专业做好相应准备。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联系(行政楼220室),联系人:梅丽珍、李艳丽,联系电话:0791-88124934。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试点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书
2、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项目年度工作总结撰写提纲
3、南昌工程学院卓越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
教务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