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果负责人:
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已经公布(《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知》(南工发〔2016〕112号)),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南工发〔2015〕5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金申请工作。请成果负责人填写《校级教学成果奖励金发放表(2016年)》(一式两份),于2016年12月15日前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20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yjck@nit.edu.cn 。
附件:校级教学成果奖励金发放表(2016年)
教务处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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