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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3届“教学活动月”优秀(文明)教研室评选的通知
2024-04-22 11:34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第23届“教学活动月”实施方案>》(南工发[2024]14号) 和《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文明)教研室评选办法》(南工发[2022]81号)文件精神,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文明)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4 年5月10日前完成):教学单位组织推荐阶段

各教学单位依照《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标准》(详见附件2),优先推荐育人方面,特别是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建设成效明显、在线教学改革与研究获得丰硕成果的教研室。各教学单位推荐数比例不超过本教学单位所属教研室总数的40%(不足一个的推荐一个)。

(二)第二阶段(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 学校评选阶段

学校组织对候选教研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比,择优选出校级优秀(文明)教研室,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并予公布。

(三)第三阶段: 学校展示阶段(2024年6月)

学校组织优秀(文明)教研室主任开展全校的经验交流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研室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时间节点,积极组织本单位所属教研室优秀(文明)教研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请各教学单位将《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文明)教研室申报表》(附件3)纸质稿一式2份、《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文明)教研室自评表》(附件4)纸质稿一式2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4年5月10日前交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222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447548466@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万丹萍。联系电话:82086205。

附件1: 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文明)教研室评选办法

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标准

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文明)教研室申报表

附件4: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文明)教研室自评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文明)教研室评选办法》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教研室评选标准.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文明)教研室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文明)教研室评选自评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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