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更好的满足学生选课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化培养,积极推进科研反哺教学,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2025-1学期公选课的开课申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类型
本学期开设的公选课包括通识任选课和专业任选课两类。
(1)通识任选课包括:理论课、劳动教育类实践课、美育教育类、创新创业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实验类等线下通识任选课。
(2)专业任选课包括:专业基础类课程、专业方向类课程和科研反哺教学类课程。开设的专业基础类课程涵盖计算机、语言、人工智能、力学、电路等;专业方向类课程涵盖各专业开设的专业方向课;科研反哺教学类课程涵盖学科前沿课程或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的教学课程。
(3)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所属学科在慕课平台遴选4-5门创新创业类、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垃圾分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慕课通识任选课;各教学单位另选3-4门与学科专业相关慕课专业任选课。
(4)根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开设围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宪法法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与思政必修课相配套线下选修课不少于4门,慕课不少于10门。
二、线下开课要求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根据学校规定未完成助教制的讲师不得申报),且至少独立、系统地讲授过1门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2.开课教师应根据本人的专业研究方向,选择开设相应的课程,且要有完整的教学大纲和教案。
3.各教学单位要对所开课程的门数和教学质量严格把关,对教师教学负责。对于平时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不佳的教师,可取消其开课资格。
4.各教学单位要对所开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材料进行政治审查。
5.综合考虑各教学单位师生比例和毕业学分要求等相关因素,各教学单位开设的公选课门数要求如下表所示。其中,理论课为16学时/1学分(32学时/2学分),实验实践类通识任选课为32学时/1学分,学科前沿课程可设置为≥0.5学分。开课量至少要满足本教学单位学生的选课需求。
2024-2025-1学期各教学单位通识任选课开课数量要求
院(部) | 最少开课门数 | 院(部) | 最少开课门数 |
理论 | 实验实践 | 理论 | 实验实践 |
水利工程学院 | 5 | 3 | 经济贸易学院 | 5 | 3 |
水土保持学院 | 3 | 2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10 | 3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5 | 4 | 理学院 | 4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4 | 2 | 外国语学院 | 5 | 2 |
电气工程学院 | 3 | 2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6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6 | 3 | 体育教学部 | 2 | 1 |
合计 | 100 |
2024-2025-1学期各教学单位专业任选课开课数量要求
院(部) | 最少开课门数 | 院(部) | 最少开课门数 |
理论 | 实验实践 | 理论 | 实验实践 |
水利工程学院 | 6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5 | 2 |
水土保持学院 | 4 | 1 | 经济贸易学院 | 4 | 2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5 | 2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6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3 | 2 | 理学院 | 2 | 1 |
电气工程学院 | 4 | 2 | 外国语学院 | 3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4 | 2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1 |
合计 | 70 |
三、开课流程
1.网上申请
本学期采用通识任选课和专业任选课分时间段申请的方式进行。6月23日前,开设通识任选课的教师在教务系统提交开课申请,6月23日-6月28日前,开设专业任选课的教师在教务系统提交开课申请。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教务系统→教师专区→A.培养方案→05.公选开课申请→点击“增加”
(1)开设已有课程:点击“课程名称”→双击要开的课程→开课学期:选择“2024-2025-1”→考核方式:选择“考查”→考试类别:选择“其它”→任课老师:勾选申请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填写申请者的手机号码→限选人数:40-110人(实验实践类通识任选课不少于20人即可)。
(2)开设新课程:点击“新增”,填写“公选课类别”,其他信息填写要求同上述“开设已有课程”。
(3)实验实践类通识任选课、《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等课程,如需限定选课学生,务必在“公选课开课限选专业”选择并设置上课年级和上课专业。
(4)确认以上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送审”即可。
2.材料提交
(1)6月23日前,开设通识任选课的教师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教学大纲(见附件3)各一式一份。
(2)6月28日前,开设专业任选课的教师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开课申请表(见附件2)、教学大纲(见附件3)各一式一份。
(3)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将以上材料及政治审查说明(由党委书记签字、盖院党委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625612993 @qq.com。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88121690。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专业)任选课申报汇总表
2.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专业)任选课开课申请表
3.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专业)任选课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