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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科研能力素养,引导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强化创新创业综合能力,科学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与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院初审:11月18日前

学校复审:1126日前

专家评审:11月30日前

二、结题对象

2023年(含)之前未结题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

三、结题程序及要求

(一)学院初审

各学院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条件(附件7)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在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表格内签署初审意见后加盖学院公章。

(二)学校复审

学校负责部门对学院报送的结题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国家级、省级项目参加专家评审名单。

(三)专家评审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国家级和省级复审合格项目进行评审,对校级项目进行材料终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对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分别形成鉴定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通过结题项目的20%)。

(四)公布结果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予以结题,颁发结题证书。

四、材料提交及要求

(一)材料提交

1.校级项目。项目负责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规范》(附件1),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附件2)。

2.省级、国家级项目。项目负责学生和指导教师按照《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规范》(附件3)(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内容),填写《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见附件4)。

研究成果包括设计图纸、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成果获奖、成果专利等。

(二)项目变更

1.项目注销。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研究的项目,可申请注销,并书面说明理由。

2.项目延期。若项目不能按照研究计划进行结题,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且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经延期后仍未能如期结题,将按规定进行项目注销。校级项目不允许延期。

项目注销、申请延期、变更人员等均需由项目负责人(学生)填写《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表》(附件5),经学院审核签字,报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审批。注销项目学校按照要求追回资助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装订要求

所有上交材料需要按《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规范》、《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规范》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各学院相应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时间要求

各学院需将初审合格的结题材料及《南昌工程学院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附件6)于11月18日下午5:00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科(行政楼220办公室),纸质稿需学院相关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送至3341460949@qq.com。

联系人:高媛

联系方式:15570083545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规范

2.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

3.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材料规范

4.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

5.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大事项报告表

6.2024年下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

7.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条件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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