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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南工发〔2024〕3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4年10月18日前)

教学单位制定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二)完成选题工作(2024年11月1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题目申报、审核及“双选”工作。

(三)提交任务书(2024年11月15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的下达工作,并系统提交任务书。

(四)提交开题报告(2024年12月27日前)

完成开题报告提交工作。学生完成开题报告等材料,经指导教师审定后开始进行毕业论文工作。

(五)毕业论文指导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

指导时间含教学周13周、寒假5周,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预答辩。

(六)特优培育项目申报(2025年1月8日前)

教学单位根据开题情况,按照学校要求及下拨的指标遴选优秀项目进行申报,待学校立项后进行特优培育。

(七)毕业论文检测(2025年4月11日前)

组织毕业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和AIGC检测(以下简称检测),指导记录不少于10次。

(八)校院两级抽检(2025年4月30日前)

完成校院两级抽检,复答辩名单报教务处。

(九)毕业答辩(2025年5月18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含特优培育项目),成绩评定工作(包括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系统提交成绩等),并完成终稿检测和终稿提交。

(十)特优培育项目验收及推优(2025年5月19日前)

完成特优项目验收、优秀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十一)复答辩论文修改(2025年5月18日至30日)

完成复答辩论文修改并进行检测,符合条件可参加复答辩。

(十二)复答辩(2025年6月6日前)

完成复答辩并系统提交成绩。

(十三)整理及材料归档(2025年6月13日前)

完成所有毕业论文资料的归档,归档情况及2024-2025学年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报教务处备案。

二、工作要求

(一)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亚台开展 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对毕业论文工作的全过程检查和监控力度,确保毕业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双导师”选配和管理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选配时,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敬业精神、较强科研能力、较高学术水平的中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产业导师原则上应由非高教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资深行业企业专家担任,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报送教务处备案。每个专业应聘请产业导师参与毕业论文工作, 保证“双导师”共同指导完成毕业论文学生人数占本年度毕业生人数的30%。

2.紧抓选题管理和过程监督

1)指导教师申报的毕业论文选题应立意明确、难度适中、与实际结合紧密,具有一定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重点考虑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或教师的科研项目,避免题目过大、内容宽泛的选题。

2)专业负责人应对毕业论文选题的专业性、实践性、创新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积极推动教师科研成果反哺教学实践,将产业技术发展成果、产学研合作项目转化为一定比例的毕业论文选题,确保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比例≥80%。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一人一题”,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

3.严格论文检测与两级抽检

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按校、院两级进行,校、院两级抽检比例均不低于当年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要求覆盖所有专业。

抽检结果与性质认定如下: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结果处理

1

R≤30%

合格

通过检测

2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或过度引用

修改,复检

3

R>50%

疑似有较严重抄袭行为或过度引用

取消答辩资格

抽检结果及处理意见如下:

评议意见

处理意见

均为优秀

本科优秀论文、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本科毕业论文特优培育项目等具有优先推荐资格

均为良好及以上

本科优秀论文、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本科毕业论文特优培育项目等具有推荐资格

有不合格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论文后进行复评,复评意见均为合格及以上方可参加复答辩。如评议意见中仍有不合格,取消该生当年答辩资格。

涉嫌抄袭、剽窃、作假、雷同等情况

取消该生当年答辩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对该生和指导教师个人做出相应处理。

4.严把答辩与推优关

1)毕业论文总评成绩按开题报告评分占20%、指导教师评分占20%、评阅教师评分占20%、答辩评分占40%等四部分计算。答辩未通过的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为不合格。

2)优秀毕业论文由各学院组织推荐,推荐结果须经本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予以公示。

3)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比例控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总人数5%以内(含特优培育项目),拟推荐优秀的毕业论文总评成绩不得低于85分,且抽检成绩均为良好及以上;特优培育项目验收必须达到培育要求。

5.做好论文整理与归档

1)毕业论文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的格式,规范书写、打印并装订,所有签字栏要填写完整,避免签字、日期空缺等问题。

2)毕业论文整套存档材料须按顺序装订。

(二)落实信息化全过程管理

学校采用教务系统毕业论文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进行过程管理。平台已与学位论文抽检系统做好数据统一工作,各教学单位需抓好落实,在平台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指导工作,为后期毕业论文抽检信息报送工作打好基础。

三、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可根据通知合理安排本院毕业论文工作,并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推进工作。

2.纸质签字盖章材料提交至行政楼230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联系人:赵老师、陈老师

 话:88126629


附:南昌工程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整体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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