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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要求健全产教融合教学资源和实践基地共建共享机制,发挥学校信息化优势,搭建校企资源共享平台,为师生提供全面、系统、多样、优质的辅助教学资源,增强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建设认定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认定种类

1.课程资源库

2.真实项目案例资源库

二、认定标准

1.课程资源库包括如下6种内容:

(1)基本教学资料(课件、案例、试卷等)

(2)实验课程资源(实验指导资料、操作录像)

(3)实习项目资源(实习项目的相关资料、实训录像和仿真系统)

(4)校企共建课程资源

(5)专业行业应用资源(应用资料、学术讲座视频)

(6)多媒体素材(图片、音频、视频和动画素材)

项目研究应充分结合行业企业实际课程资源库应包含上述3种及以上内容,各种内容数量应在10个及以上。

2.真实项目案例资源库

真实项目案例应结合行业企业实际需要案例来自于行业企业真实项目、社会热点问题或所在专业领域内重点问题、前沿问题、代表性问题。案例资源库内案例数量应该在50个以上。

三、认定要求

1.教学资源库必须以课程或者课程群为单位进行建立;

2.教学资源库应为各专业自行建设,均应有相应对外链接;

3.所有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一流和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等)均要求建有上述教学资源库;

4.教学资源库建设情况是校内专业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要求每个专业至少建立一类资源库,并逐步健全两类资源库。

四、认定程序

1.教师申报:教师及教学团队填写《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资源库认定登记表》《南昌工程学院真实项目案例资源库认定登记表》南昌工程学院XX学院课程资源库认定汇总表》《南昌工程学院XX学院真实项目案例资源库认定汇总表》(附件1-4)报所在学院(部)。

2.学院审核: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认定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于126日前将《南昌工程学院XX学院课程资源库认定汇总表》(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XX学院真实项目案例资源库认定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签字盖章后教务处(行政楼230室),附件1-4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3.学校认定: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公布认定结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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