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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本科生特优毕业论文(设计)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2025届本科生特优毕业论文(设计)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重点培育基于四新建设、产教融合、数智赋能、新质生产力等方向的研究项目。

二、培育条件

1.选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选题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要求,来自于行业企业一线需要、教师科研成果、产业技术发展成果、产学研合作项目、工程实践、实验应用、学科竞赛等方面。

2.学生有培育潜质。学习态度认真踏实,目标明确。对论文(设计)选题认同度高,具有相关领域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认知,掌握工程实践或实验应用丰富的材料,能全面总结和反映该领域的发展状况,培育的项目突出特色,能与时俱进,与创新创业工作相结合。

3.指导教师具备必要能力。推荐项目的指导教师必须为校企双导师或双创导师,对选题所涉及的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造诣和实践认知,且符合学校有关指导教师的基本资格要求。企业导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所在单位中层以上管理职务。

4.有明确的培育预期目标。学生和指导教师须承诺完成申报书的相关任务。

三、推荐指标

1.教学单位按不高于毕业生人数的1%择优推荐,具体名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教学单位名称

推荐指标

1

水利工程学院

4

2

水土保持学院

2

3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4

4

机械工程学院

3

5

电气工程学院

3

6

信息工程学院

5

7

工商管理学院

4

8

经济贸易学院

5

9

人文与艺术学院

4

10

理学院

1

11

外国语学院

3

12

国际教育学院

2

13

瑶湖学院

2

   计

42

四、推荐流程

1.教学单位组织指导教师和项目申请人(本科毕业生)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论文(设计)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

2.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按指标数择优推荐并进行院内公示,确定特优培育推荐项目。

3.特优培育申报时间为1月15日前,各教学单位提交特优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交至教务处,逾期取消本年特优培育项目立项资格。

4.学校汇总审核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五、培育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特优培育项目的管理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学校给予特优培育项目专项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每项1500元,重点项目每项3000元,主要用于毕业论文(设计)所需的资料费、材料费、调研费、论文版面费等必要开支,但不得用于支出劳务费等人员经费。

2.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特优培育项目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各教学单位具体负责项目所属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可酌情考虑配套经费支持。

3.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相关教学单位应提供必要支撑条件,向项目负责人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

六、培育验收

1.特优培育项目的课题,验收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抽检结果均为良好及以上。

2)取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经本单位教授委员会认定的成果(发表文章、获得专利、校级及以上赛事奖励等)或产生经济效益(创业成果、成果转让等)。

3)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

2.验收不合格,取消特优培育项目。

七、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教学单位考核依据。

八、工作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陈老师

电话:88126629




附件:

1.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2.南昌工程学院本科生特优毕业论文(设计)培育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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