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决定于本学期第12-13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8日-5月19日
二、检查依据
(一)《南昌工程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南工教字〔2022〕12号)
(二)《南昌工程学院课堂教学纪律管理办法(试行)》(南工党发〔2019〕5号)
(三)《南昌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课堂教学管理的八项措施(试行)》(南工教字〔2019〕21号)
(四)《南昌工程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21〕1号)
(五)《南昌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22〕116号)
三、检查内容与工作要求
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进行督查、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检查计划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活动自查安排汇总表》(附件1),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检查教学各环节运行情况。
(二)深入课堂听课评课看课
各单位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党发〔2021〕1号))要求,组织人员深入课堂听课评课看课,填写《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2),具体工作要求为:
1.课堂教学情况。根据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检查教师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材等)和课堂教学规范、教学进度及授课质量情况以及课堂教学是否体现思政性、创新性。
2.助教制情况。对助教教师听课情况、辅导答疑、助教工作日志及参与其它教学任务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3.教材使用情况。检查学生教材发放情况,重点检查“马工程”教材使用情况,检查选用教材的政治性、科学性、规范性。
4.实践教学情况。检查实验、实训、实习(分散实习)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类课程教学情况。
5.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检查2022年秋季学期实践教学任务和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6.学业预警情况。检查学业预警过程性书面记录等管理档案、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指导等工作。
7.问题处理情况。检查对教学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异常情况的反馈及应对措施情况;学生反映学习及教师教学方面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三)检查座谈会和教学研讨会开展情况
1.各单位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单》(附件3、4)。
2.各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聚焦“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等方面内容,开展不少于1次的教学研讨会并认真填写《教学研讨会记录单》(附件5)。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按时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报告(附件6),自查安排汇总表、检查记录表、教师(学生)座谈会和教学研讨会记录单(活动现场照片)等材料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于2023年5月26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工作联系人:周蓓蕾
联系电话:0791-88127325
邮箱:jxyxk@nit.edu.cn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活动自查安排汇总表
2.2023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
3.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记录单
4.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座谈会记录单
5.期中教学检查——教学研讨会记录单
6.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报告
教务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