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使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21年3月4日—3月12日
二、补考对象及方式
1.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不及格且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
2.期末考试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
三、补考安排
1.本次考试由课程的开课学院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规范组织,严格按照《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安排考场和监考老师,并提前做好监考老师的培训工作。
2.各教学单位做好补考前动员工作,教育考生诚信应考,遵守考场纪律,准备好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证件临时丢失的考生可以携带所属学院出具的证明,证明上需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照片上要加盖学院骑缝章。
四、补考要求
1.组考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强化监考履职监督。提前做好试卷的出卷、印制和保管。严格按照《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安排足额的监考教师,加强对监考教师的培训。
为强化考场管理,各教学单位须派专人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领取一定数量的金属探测器用于考场安检和巡查抽检,考试结束后,统一归还。
2.监考教师
加强监考力度,规范监考工作流程。监考老师提前20分钟领卷,提前15分钟入场,规范布置考场和黑板统一板书,严格审查学生证件,当众宣读考场规则和纪律,提醒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夹带材料进入考场,杜绝代考和大规模集体舞弊。监考时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两位教师一前一后监考,切实履行监考职责。
监考老师需核查考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逐一核实考生身份真伪,严防考生替考等作弊行为,严格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黑板统一板书内容如下:
诚信考试,文明做人
考试科目:XXXXXXX 考试时间:XXXXX-- XXXXX
教务处会印刷考场重要提示在试卷印刷点发监考老师考前宣读。
3.学生
考生应提前查看各自的考试安排,按时按地参加考试。严格遵守学校考试有关规定,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三证参加考试,如有遗失,请提前补办,或者到学院开具相应证明(带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考生不准携带考试允许使用之外的物品(含书本、资料、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不准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不准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不准在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不准找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等信息。如出现以上行为,认定为考试违纪,考试科目成绩无效,并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有替考行为的,将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五、强化考试巡查管理
补考期间要组织成立校、院两级考试巡查工作组,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1.校级巡查组:由教务处、学工处和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片等相关人员组成,成立考场巡查小组和视频监控小组。负责校级层面的考试指导和巡考工作,抽查其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情况,及时通报和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教学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参加视频监控小组可以视作监考,由各教学单位按监考时间给予校级视频监控小组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人员监考工作量。考场巡查小组安排见“附件1”巡查记录表见“附件3”。视频监控巡查小组由各教学单位教学院长、教学秘书或教务员、教务处人员组成,采取交叉巡查的方式进行。视频巡查小组安排见“附件2”,记录表见“附件4”。
2.教学单位巡查组负责对所属学生和所属课程考试的巡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突发情况,纠正考试过程中的不恰当行为等。各教学单位的巡查安排表于3月3日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巡查记录单于3月15日交教学运行科。
六、试卷的批改及成绩的提交
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评阅试卷并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在教务系统录入补考成绩。补考成绩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24:00。
教务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