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监控,及时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学过程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第10周全校将统一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实行校、院(系、部)两级教学检查机制。院(系、部)教学检查小组由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检查工作,并汇总全校教学检查情况,形成教学检查情况通报。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检查范围包括本、专科全日制教学的各个环节,检查方式以各院(系、部)组织自查为主,采取听课、查阅、问卷、座谈等形式;教务处组织人员进行督促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秩序:统计教师停(调)课、代课情况,准时上、下课以及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验室工作人员到岗情况。重点检查调、停课和准时上、下课情况。
2、课堂教学:检查教学过程中教师备课、教案、讲授、讨论、答疑、作业和考核等情况,多媒体课件的使用、课程资源上网情况,教材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方法与效果。
3、实验(实践)教学: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指导教师准备实验(备课及有关实验条件的准备)情况,指导实验和批改实验报告情况,实习安排及教师指导实习情况。重点听取学生对实验教学的意见与建议。
4、助教制度:根据各院(系、部)申报的助教教师的课程课表进行课堂检查,检查助教教师到堂听课情况,检查助教期间的助教教师的工作记录,听课笔记,并形成院系总结。
4、学风状况:统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席情况,上课听讲情况和完成作业、晚自习情况。重点抽查课外自习情况,及检查毕业班上课出勤情况,调查学生缺勤各种原因。
请各院(系、部)在下周一(11月5日)下班前将附表二按院(系、部)检查安排填写后加盖院(系、部)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学北大楼B100办公室),并填写每天检查的记录表(附表一),一式两份,院系保留一份,一份交教学运行科。检查结束后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于2012年11月14日(周三)之前将院(系、部)盖章签字的检查报告纸质稿及检查记录表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学北大楼B100办公室,电话88127325),并将电子稿发至nitkszx@163.com。
教 务 处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