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发[2009]38号
南昌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科学、合理、定量地计算教学工作量,将教学工作量折算为标准学时,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堂教学工作量M1
课堂教学包括的课程有理论类课程,公共外语课,公共体育课,体育(军事)技能课、艺术技能课及相应公选课。其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核、成绩录入等教学环节。
课堂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教学任务安排的计划学时、课程类别、上课班级人数为依据,按下式计算:
M1=N×R1
式中,N为教学任务安排的计划学时数;R1为综合系数,R1=1+r1+r2+r3+r4,其中,r1--r3为课程类别系数,r4为授课班级人数系数。
1、课程类别系数
系数 |
代表项 |
赋值说明 |
赋值 |
r1 |
课程级别 |
专科生课 |
0 |
本科生课 |
0.1 |
r2 |
课程类型 |
体育课 |
-0.1 |
其它 |
0 |
r3 |
教学方式 |
双语教学 |
0.5 |
常规课堂讲授 |
0 |
教学改革(试点班) |
0.2 |
2、授课班级人数系数
(1)政治理论课、德育课、形势政策课、法律基础类课、教育理论课、健康教育课、体育(军事)理论课以及相应公选课等课程以80人为一个标准班,r4为0,每增加5人,r4增加0.025;每减少5人,r4减少0.025。总人数超过300人,r4为1.1。
(2)其它课程以40人为一个标准班,r4为0,每增加5人,r4增加0.05;每减少5人,r4减少0.05。总人数超过120人,r4为0.8。少于40人的专业单班上课,r4为0。
二、实践类课程教学工作量M2
实践类课程包括实验、各类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其教学工作量包括先期准备、实验及实践环节的指导、实验实习报告批改、总结、答辩考核等教学环节。
以下工作量的计算中,一名教师同时指导同层次的同一实践教学环节,学生人数合并计算。
1、非机房实验教学工作量由下式计算:
M2=N×R2×P
式中,N为计划学时数,R2为实验指导系数,P为总批次数。R2如表1所示。
表1 R2系数
学生人数n |
R2 |
n≤20 |
0.7 |
20<n≤40 |
0.9 |
n>40 |
1.0 |
注:在实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拆班分批。基础课一人一组,专业基础课两人一组,专业实验按实验条件和安全规范设定每组人数,每组不少于两人。
2、机房上机实验教学工作量由下式计算:
M2=N×R3×P
式中,N为计划学时数,R3为实验指导系数,P为总批次数。R3如表2所示。
表2 R3系数
学生人数n |
R3 |
n≤50 |
0.7 |
50<n≤70 |
0.9 |
n>70 |
1.0 |
注:在实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以自然班为单位进行指导,如是课内实验以理论课合班为一自然班,不得拆班分批。
3、社会调查教学工作量由下式计算:
M2=N×R4
式中,N为计划学时数,R4为指导系数,R4如表3所示。
表3 R4系数
一个班 |
学生人数 |
R4 |
n≤80 |
0.7 |
80<n≤120 |
0.75 |
120<n≤160 |
0.80 |
n>160 |
0.85 |
注:以理论课合班为一自然班,不得随意拆班分批。
4、校外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量由下式计算:
M2=15×W×R5
5、认识实习、校内实习(实训)教学工作量由下式计算:
M2=12×W×R5
6、校外分散实习(实训)教学工作量由下式计算:
M2=5×W×R5
以上4~6项式中,W为计划周数,R5为指导系数,指导20个学生R5为1,每增加5人,R5增加0.1,每减少5人,R5减少0.1,R5最高为1.4。校外集中实习一个班配两名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人数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
注:校外分散实习指学生分散到较多单位实习,教师不每天亲临现场指导,负责落实实习单位、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及每周对各实习点的学生一定次数的指导。
7、课程设计教学工作量由下式计算:
M2=8×W×R6
式中,W为计划周数,R6为指导系数,指导20个学生R6为1,每增加5人,R6增加0.1,每减少5人,R6减少0.1,R6最高为1.6。
8、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由下式计算:
M2=6.5×W×R7×R8
式中,W为计划周数,R7为指导系数。本科指导4个学生R7为1,每增加1人,R7增加0.2,每减少1人,R7减少0.15,R7最高为1.4。专科指导10个学生R7为1,每增加1人,R7增加0.05,每减少1人,R7减少0.05,R7最高为1.5。
R8为类型系数,毕业设计R8为1,毕业论文R8为0.8。
注:一教师同时指导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毕业设计(论文),分别计算工作量。一教师同时指导同一层次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合并计算。
三、实践教学辅助工作量M4
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实验室为单位核算实践教学辅助工作量。每间实验室应有明确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践教学辅助工作量属于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仪器设备的准备、实验材料的准备、实验结束现场整理,按下式计算:
M4=∑每间实验室实际发生学时数×0.15
注:如果是实验以外的其它实践环节,按计划周数×5(天)×6(学时)计算实验室实际发生学时数。
四、实验室建设工作量M5
M5=R9×设备投入总额(万元)
式中,R9为实验室建设系数:买来即可用的R9为1.5,买来需组装的R9为3。
五、其它教学工作量M3
因教学需要而开展的以下工作,必须事先由教研室(或实验室)提交报告,经系(院、部)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计算其它教学工作量。
1、计划学时以外的开放实验、指导科技类竞赛活动等按相关文件执行。
2、教授、副教授进行一次学术讲座工作量M3=6。
3、指导体育运动队,每队指导工作量M3=20;现场指导运动比赛,每队指导工作量M3=2×比赛天数;指导校运会,教师指导工作量按每人每天2学时计算;指导军训工作,军体部工作量M3=600,学生所属系(院)教师协助军训工作量按每人每天2学时计算。
4、体育达标测试工作量M3= 0.1×人数。
5、指导一位青年教师的导师工作量,M3=16×R11。R11为考核等级系数,根据导师完成的听课、辅导和指导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由系(院、部)组织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R11分别为1.25、1.0、0。
6、辅助一位外籍教师教学工作,辅助工作量按每学期60学时核算。
7、课程监考工作量,一次标准考试(100-120分钟)M3=1.5。
8、教考分离课程奖励工作量,一个自然班M3=4。
9、外语口语考试工作量、新生入学英语分级(数学分层)摸底考试工作量,按一个自然班4学时计算。
10、积欠考试出卷工作量,按每门次3学时计算;课程补考、积欠考试阅卷统分工作量按每人次0.125个学时计算。
11、重修班教学(含考核)工作量参照M1计算。
12、现场指导英语角活动,每次活动指导工作量按10学时计算。
13、新生心理测试工作量,一个自然班M3=1。
六、教学工作量统计
1、教学工作量计算一律以教务处当年下达的教学任务为依据。
2、教学工作量的核算由各系(院、部)自行计算,教务处审核。
七、其它
1、该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原教学工作量计算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2、该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学 工作量 计算办法
送:院领导、院办、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计财处、实验室与设备处、系(院、部)
制作:院长办公室 2009年5月12日印发
校核:汤斌纺 共3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