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发[2009]39号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
开展大学生各类科技创新及竞赛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及竞赛活动,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赣教[2003]4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法。
一、竞赛活动内容
由教育部(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由共青团中央(团省委)、教育部(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的“挑战杯”全国(省)大学生竞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江西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西省委等单位主办的“江西省学生电子电脑科技活动”,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其他重要的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其他在全国高教界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面向大学生的赛事,以及由学校组织的相关大学生科技活动。
二、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培训工作量计算方法
由竞赛项目管理单位申报培训计划,由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报教务处审批,并参照普通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二)奖励工作量计算方法
1、自选电子设计制作赛、“挑战杯”大学生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科技竞赛类
竞赛级别 |
获奖级别 |
文科类(学时) |
理工类(学时)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国家级 |
一等奖 |
320 |
640 |
384 |
768 |
二等奖 |
160 |
320 |
192 |
384 |
三等奖 |
80 |
160 |
96 |
192 |
省部级 |
一等奖 |
60 |
120 |
72 |
144 |
二等奖 |
40 |
80 |
48 |
96 |
三等奖 |
30 |
60 |
36 |
72 |
校级 |
一等奖 |
20 |
40 |
24 |
48 |
二等奖 |
15 |
30 |
18 |
36 |
说明:(1)“挑战杯”大学生竞赛是针对一个立项竞赛课题,如指导多项课题获奖累积计算;同一项目同时获个人奖、团体奖,不累积,只取最高;多个教师指导一个课题,由项目指导负责人进行分配。
(2)数学建模竞赛、设计制作类竞赛是针对一个竞赛团队,如指导多团队获奖累
积计算;同一项目同时获个人奖、团体奖,不累积,只取最高;多个教师指导一个团队,由项目指导负责人进行分配。
2、现场电子设计制作、非实物作品类
竞赛级别 |
获奖级别 |
文科类(学时) |
理工类(学时)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国家级 |
一等奖 |
160 |
320 |
192 |
384 |
二等奖 |
80 |
160 |
96 |
192 |
三等奖 |
40 |
80 |
48 |
96 |
省部级 |
一等奖 |
30 |
60 |
36 |
72 |
二等奖 |
20 |
40 |
24 |
48 |
三等奖 |
15 |
30 |
18 |
36 |
校级 |
一等奖 |
10 |
20 |
12 |
24 |
二等奖 |
8 |
16 |
9 |
18 |
说明:(1)作品赛是针对一个竞赛课题,如指导多课题获奖累积计算;同一项目同时获个人奖、团体奖,不累积,只取最高;多个教师指导一个课题,由项目指导负责人进行分配。
(2)现场电子设计制作赛是针对一个竞赛个人,如指导多人获奖累积计算;同一项目同时获个人奖、团体奖,不累积,只取最高;多个教师指导一个学生,由项目指导负责人进行分配。
3.知识竞赛类
竞赛级别 |
一等奖(学时) |
二等奖(学时) |
三等奖(学时)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个人 |
团体 |
国家级 |
40 |
80 |
30 |
60 |
20 |
40 |
省部级 |
15 |
30 |
10 |
20 |
5 |
10 |
说明:(1)如有多人获奖,则每增加1人增加相应标准的0.5倍;
(2)同一项目同时获个人奖、团体奖,不累积,只取最高;多个教师同时指导,由指导负责人进行分配。
三、其他
1、指导教师对各项竞赛具体工作负责,主要包括参与选拔参赛学生、研究与制定培训方案、组织与实施培训内容与过程、按竞赛组委会要求完成竞赛的全过程。
2、已计算培训工作量的项目获奖,奖励工作量按相应标准的80%计算。
3、各类竞赛指导教师工作量由项目管理部门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教务处审批,并计入教师其它教学工作量中。
4、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学 竞赛活动 工作量 计算办法
送:院领导、院办、人事处、科研处、学工处、计财处、教务处、系(院、部)
制作:院长办公室 2009年5月12日印发
校核:汤斌纺 共3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