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由于我校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第13周实践教学课表(11.28-12.3)需提交教育部,请院(系、部)核对第13周实践教学课表,核对无误后,于10月24日17点前提交第13周实践教学课表及核对反馈单到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到sjk@nit.edu.cn。
核对第13周实践教学课表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此课表仅填写本科专业班级实践教学课程安排。
2、 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教学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两方面。
3、 课表内各项内容需填写规范完整,专业班级、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实验室、实验中心等名称不得使用缩写简称。如:
⑴日期为11月28日,填写为11.28
⑵班级为2010级水利水电工程(本)1班,填写为10水利水电工程(本)01班
⑶上课地点为教育技术楼B区207室,填写为教育技术楼B207
教务处
201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