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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点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11-29 16:18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南昌工程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08]4)以及《南昌工程学院2012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计划》(南工发[2012]38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点立项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学校的重点专业应具有1届以上本科毕业生。“十一五”期间的国家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需验收通过后才可申报。

2有科学合理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有一门校级以上的“重点建设课程”,且建设成效显著。

3、 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有专业建设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专业师资队伍梯队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4、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5、 加强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6、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专业的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有足够保证,校内外的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与行业、企业和相关的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

7、重视教学管理改革,重视教研室建设,推进实验室开放管理,建立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

8、 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好。

二、建设目标

学校计划选拔10个左右校级重点建设专业,择优重点培育3个左右校级重点专业,形成具有一定辐射作用的、强有力的优质专业群。

三、建设原则

1、重点专业建设应当遵循国家与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和示范性。从实际出发,办学指导思想正确,思路清晰,培养目标定位准确,体现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重点专业建设必须与学校整体专业建设与发展相结合。坚持优化专业结构和提高专业质量相结合,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立足点,以专业课程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

3、在本科专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建设和扶植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高、教学基础条件好、社会适应面广、具有地方特色和社会效益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

四、申报程序

1、各院(系)请于127日之前从通过专业建设评估的专业中择优申报校级重点建设专业,申报数额不受限制。

2、申报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南昌工程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附件一)一式三份双面印刷,装订整齐,连同电子版(发至jyjck@nit.edu.cn)报教务处教研科(联系电话:88124934)

2)附件材料。装订为一册,应包括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实验室等)、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多方面的专业建设情况,可采用文字、图片等表现形式;

3)申报截止时间:2012127日。

3、评选程序

1)各专业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审核、推荐;

2)教务处组织初审后提出候选立项名单;

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

4)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后期管理

1、对经学校批准立项的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学校将定期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校级重点专业为申报省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中专业建设项目的必要条件。

    2、相关院系要加强对重点专业建设点的指导和支持,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专项建设资金。制定相关政策,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改善、教学改革和管理等方面给予倾斜和重点支持。

3、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点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专业负责人与《关于公布南昌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名单的通知》(南工发[2012]51号)相一致。各专业建设要明确专业建设目标,理清专业建设思路,切实制定和完善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等方面落实相关人员责任,落实专业建设经费,保证按期达到或超过专业建设预期目标。

4、重点专业建设期一般为三年。凡经验收达到或超过学校专业验收标准的专业,由学校授予“南昌工程学院重点专业”称号,重点专业的称号有效期为五年。按照《南昌工程学院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08]4号)规定,确定为重点专业后二年内还需参加学校专业评估,未达到优秀标准的专业取消“重点专业”称号。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申报书

      2、南昌工程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立项评审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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