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的需要,请各院(系)于12月18日之前将本部门的2012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及“卓越计划”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上交至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行政楼A230),上交材料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至E-mail:jyjck@nit.edu.cn。
教务处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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