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25号)和《关于开展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教育理念创新;
2、具有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3、对未来发展方向有明确思路,同时,要有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和2年以上先期建设基础;
4、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5、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在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 精品课程
1、申报对象为被学校定为省级精品课程后续培育对象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的要求。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二、申报材料
(一)精品课程
1、须填写《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见文件)(一式五份)
(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须填写《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见文件)(一式五份)
请各院系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于6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报至教研教材科(行政楼230),邮箱:jyjck@nit.edu.cn;电话:8124934
教 务 处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