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南工发[2010]109号)规定,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通识任选课现已开始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各院(系、部)师资情况和在校学生数等进行综合考虑,下学期各院(系、部)至少开设通识任选课的课程数见下表:
部门 |
最少开课门数 |
部门 |
最少开课门数 |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 |
15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15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13 |
理学系 |
8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19 |
外国语言文学系 |
16 |
信息工程学院 |
17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12 |
思政部 |
4 |
经济贸易学院 |
10 |
军体部 |
5 |
合计 |
136 |
2、各院(系、部)申报通识任选课程按规定数量进行申报,经过院系部初审排序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审定。若申报课程为新开课程,需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开课申请表》,并编写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同时备好申报材料电子版。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方可开课。
请各申报教师于2012年6月17日之前在电子校务上完成申报,并请各院(系、部)于6月13日之前将本部门通识任选课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院系部盖章)交到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同时发电子稿jyjck@nit.edu.cn。
注:教师在选择上课时间时请尽量安排周日至周四晚上(周五、周六晚上不安排)。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开课申请表
2、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申报汇总表
3、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