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开设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通识任选课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南工发[2010]109号)规定,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通识任选课现已开始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开课门数
根据各院(系、部)师资情况和在校学生数等进行综合考虑,下学期各院(系、部)至少开设通识任选课的课程数见下表:
部门 |
最少开课门数 |
部门 |
最少开课门数 |
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 |
15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15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18 |
理学系 |
7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19 |
外国语言文学系 |
16 |
信息工程学院 |
17 |
国际教育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12 |
思政部 |
4 |
经济贸易学院 |
10 |
军体部 |
5 |
合计 |
140 |
二、申报流程
各院(系、部)按规定数量申报通识任选课程,经过院(系、部)初审排序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审定。若申报课程为新开课程,需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并编写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见附件2)、教案(或讲稿)和课程简介,同时备好申报材料电子版。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方可开课。
三、课程的申报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2009年1月1日以后入校未完成助教制的讲师不能申报);
2、系统、独立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
3、应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教案(或讲稿);
4、教师所申请的通识任选课程一般应与本人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具有相关的国家资格证书。
5、讲师只能申报1门新的通识任选课程,副教授、教授最多申报2门新的通识任选课程;且每人每学期所开设通识任选课总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门。
6、开设课程的目的在于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内容安排要适应学生跨类选修的需要并遵守普遍接受原则,避免过分专业化。院(系、部)要对开新课门数、大纲及讲稿质量进行把关,尤其要对教师教学效果认真把关。平时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不佳的教师应严格控制开设新课。
四、通识任选课申报程序
具体申报步骤:
1、网址为外网:http://218.87.41.12/;内网:http://10.0.90.141/。
2、登录成功后—教师专区—A.培养方案—05:公选开课申请—点击“增加”
①点击 “课程名称”—双击要开的课程—“开课学期”选择“2013-2014-1”—“公选课类别”根据课程学科门类选择“人文社科类、理工类、体育保健类”—“考核方式”选择“考查”—“考试类别”选择“其它”—“任课老师”勾选申请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填申请者的手机号码—“限选人数”不能超过300人。
②新开课程点击新增并完善全部课程信息。
③老师如需限定选课学生,可以在“公选课开课限选专业”选择并设置上课年级和上课专业(如“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教师于2013年6月7日之前在电子校务上完成申报,并填写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申报汇总表交课程所属院(系、部),院(系、部)于6月11日之前将本部门通识任选课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稿(院系、部盖章)交到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审核,电子稿发送至jyjck@nit.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开课申请表
2、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3、南昌工程学院通识任选课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