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加快我校教材建设,满足教学需要,按照《南昌工程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08]29号),对于已批准立项的教材学校将组织进行验收工作。请各院(系、部)有关教师做好教材验收准备。
一、验收对象
1. 按照编写进度已到期的2010年度已立项资助的公开出版教材和2011年度立项的实践教材;
2. 已经立项但尚未到期的校教材建设项目,如果已完成建设内容,可申请提前验收。
二、验收方式
1、已完成教材编写的教师提交“南昌工程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一式三份和成果形式(教材样书、电子教材等)一份,于2012年3月22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30),并将电子稿发至jyjck@nit.edu.cn。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教材编写的教师,请将书面情况说明于2012年3月22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教务处将组织进行验收,公布验收结果。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2.2010年度公开出版立项情况表
3.2011年度实践教材立项情况表
教 务处
201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