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教材建设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鼓励教师编写具有学校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及时将学科前沿知识带进课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院2015年“本科教学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南工发〔2015〕30号)和《关于印发〈“赣禹书系”校本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工发[2015]9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校级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范围
(一)立项类别
本次立项建设的教材,分为重点建设教材 (“赣禹书系”校本教材) 和一般建设教材(已出版教材)两类。
(二)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建设的教材为我校教师主编的公开出版教材。重点支持基于核心课程群编著的、反映我校优势学科和专业特色的高水平系列教材;鼓励开发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校企合作教材。原则上不接受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以及教学计划外的教材的立项申请。
二、申报条件
1.重点建设教材:教材编写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申报对象须是教学质量好,且在校内至少已试用一轮的授课讲义。
2.一般建设教材:申报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课程教学工作或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3.教材立项的申报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主编教材。
4.教材所适用的课程必须是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其中,重点建设教材所适用的课程须是专业核心课程。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负责人填写《2015年校级教材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五份。新编教材需提供教材编写大纲和授课讲义各一份;已出版教材需提供教材原件一份。
2.院(部)评审。院(部)对申报教材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和科学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查,在申报表中填写院(部)审查意见,并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3.上交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上交纸质稿,于2016年1月13日前,报送至行政楼220办公室。纸质材料均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由教学院长签字、院(部)盖章;所有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jyjck@nit.edu.cn。
各院(部)要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本单位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工作,积极选拔、推荐优秀教材建设项目向学校申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联系,联系人:梅丽珍、李艳丽,电话:88124934。
教务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