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在递交教改课题项目调整申请单时,请注意:
1.调整申请单用新版本(见附件,即省教育厅课题管理部门意见只有“公章”字样);
2.参与人一栏须写原参与人(不是调整后参与人),原则上参与人调整数不超过2人,主持人和参与人数不超过5人;
3.申请调整的原因的申请人(签字),须是课题主持人的签名,其他无效;
4.调整内容须写上新的调整顺序;
5.调整人员须有其亲笔签名“项目调整申请书”;
6.每年6月、12月受理调整申请单(只受理校教改管理部门提交的调整申请单,其他的不予受理);
7.调整申请单一式三份(须附申报书一份,核后归还)。
以上规定从2013年6月开始执行,请各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调整申请单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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