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自主选课、重新学习申请单和收据的通知
各院系:
请按附件一的名单将教务处打印的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自主选课、重新学习申请单和收据发给各相关学生,收据由学生本人保留,申请单由学生本人签名交回。请确保按附件一名单收回学生签名的申请单。院系收齐的申请单,请于5月19日(星期四)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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