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以下简称《标准》)精神,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要求及我校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将体质健康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2020级、2021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专升本学生)。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12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2.测试地点:主田径场体测中心。
三、测试项目
男生:身高体重、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引体向上、1000米、视力。
女生:身高体重、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仰卧起坐、800米、视力。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组织学生准时到达测试地点,并安排辅导员专人负责全程陪同学生测试,以保障学生在测试过程中的安全及突发情况发生后的处理事宜。
五、免测和缓测
1.免测:因病、残疾等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提交免测申请表和二甲以上医院证明材料,经体育教学部批准后,参加《体质健康指导》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其成绩作为当学年的体质健康标准课程成绩。提交免测申请审批通过但未参加《体质健康指导》课程学习与考试的,该学年体质健康标准课程成绩记为0分。具体流程为:
可申请免测的疾病主要有:① 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② 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③ 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等;④ 运动系统急性疾病;⑤ 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
2.缓测:因病、事等原因不能按照测试计划安排时间参加测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测。(缓测申请表详见附件2)。
3.补测:申请缓测的学生按照测试安排参加补测,补测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上午9:00,补测地点为体测中心。未提交缓测申请的学生不安排补测,按照缺测处理,本年度测试成绩记“0”分。
4.缓测和免测申请表,在测试前两周交到刘娇老师处18779877091(上午9:00-10:00交体育馆203室,上午10:30-11:50、下午2:00-5:30交主田径场看台下方的器材室)。
六、安全事项
1.测试必须做到安全有序,参测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测试程序和要求,进行测试前的准备和训练。
2.学生应熟知各个测试项目的测试方法,平时加强对测试项目的练习(测试方法见《大学体育》教材第五章;或关注登陆“运动南工”微信公众号——体育教学——体测课程,学习体质健康测试方法和练习方法 )。
3.测试具有一定的运动负荷,身体可能会产生不适反应,学生在测试前应保证有足够、合理的休息,不在熬夜、感冒、发烧、空腹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参加有相当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和测试,如健康状况不佳不适合参加测试,可依程序申请缓测或免测。
4.学生参加测试时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充分做好测试前准备活动。穿着牛仔裤、皮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的装备的将禁止进入场地进行测试。
5.测试中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立即停止测试,并报告测试老师。
6.各学院需将本通知告知学生,学生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做好测试前的准备,调整好身体状态,按要求准时参加测试。
七、注意事项
1.学生参加测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若身份证遗失须带有本人照片的学生证或一卡通。
2.测试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3.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章第五十一规定,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是准予毕业的必要条件。
4.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基本分中扣20分(特殊人员除外)。
5.根据《南昌工程学院“全民健身奖”评选办法(试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已纳入各学院全民健身奖评分体系。
6.如因学校或学院教学、考试、实习等时间冲突或天气原因等导致整班不能如期进行测试,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7.测试负责人:王老师(13170871001)
测试数据查询及处理:何老师(13607906673)
免测缓测申请表:刘老师(18779877091)
附件1:2021年度秋季学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表
附件2:体质健康测试免测申请表
教务处、体育教学部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