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课表)编排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组织
为科学、合理的做好课程的安排工作,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排课、调课管理办法》(南工发[2016]86号),本次教学任务落实采取校、院两级管理与组织。具体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编排各类型公共课及大部分专业课。
2.组织和协调排课工作,合理配置各类教学资源。
3.优化、调整排课结果,汇总和发布全校课表。
(二)院(部)职责
1.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的录入工作,确保执行计划的完整性。
2.负责教学任务的落实,主要包括落实任课教师、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及组建教学班等。
3.有特殊需求的教学单位自主排课(详见具体进度安排)。
二、排课原则
1.以学生为本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习任务,有利于学生均衡学习,有利于教学资源合理配置。
2.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充分考虑先修和后修课程、理论环节和实践环节之间的衔接,合理、均匀地安排整个学期的教学进程。除集中实践课须连续时间上课外,其他课程原则上不能连排。对于周学时大于等于4学时的课程,每2节之间必须隔天安排。
3.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安排在晚上和周末时间。
4.所有教学安排必须在系统中安排并发布,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排课安排
(一)教学校历
1.2023年2月20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学周数为19周(含考试周第18周、第19周,以上两周不安排教学进程)。
(二)排课进程
具体排课进程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
表1排课具体进度安排
四、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核对教学计划,确保执行计划的完整性。严格按照排课的规则落实好下学期教学任务,具体操作见附件“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的操作说明”。
2.为落实好“更名升大”教学工作,各教学单位须落实校内院外专任教师的教学安排。
3.在生成执行计划时间内,需把校内、外集中实践计划报合作教育科,由合作教育科统一协调确定集中实践周次。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合作教育科反馈的集中实践周次,精确安排实践课程的教学周次。
4.实验课表编排由各教学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排课要科学、合理,确保与理论课程安排不冲突。
5.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对教室(实验室)资源进行更新,对新增或者新搬迁的教室(实验室)所涉及到的座位数、门牌号、实验室名称等有关信息要及时录入教学系统。
附件: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落实的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