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评选办法》(南工发[2009]61号)文件精神,表彰和鼓励教学业绩和教学效果优秀,积极参加学科、专业、课程、实验室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形成良好的教师梯队,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决定开展青年教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评选自2013年4月至2013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3年4月为宣传发动、院(系、部)初审资格及评选推荐阶段;2013年5月为学校层面的资格审查、课堂教学情况调查阶段;2013年5月—6月为学校层面的评选阶段。
二、各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3年4月):宣传发动、院(系、部)初审资格及评选推荐阶段
1、加强宣传,提高教师参与评选的积极性。各院(系、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激发教师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2、报名、资格审查及上报推荐人选。
(1)各院(系、部)要成立以院(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教师代表为成员的青年教学之星评选委员会,按《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评选办法》(南工发[2009]61号)文件进行资格初审,拟定评选工作计划,并写入“教学活动月”工作计划内报教务处备案。
(2)召开师生座谈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业绩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的教师进行民主测评,确定参加校级教学评比的教师(推荐人选不超过2位),并将民主测评结果和推荐人选的情况做一份简要说明报到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
(3)2013年4月19日前,各院(系、部)将《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报名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申报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交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行政楼230室,电话:0791-88124934),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yjck@nit.edu.cn。
(二)第二阶段(2013年5月): 学校层面的资格审查、课堂教学情况调查阶段
1、教务处将会同人事处、科研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等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学校将组织专家随机听取一堂参评教师所授课程进行评分,并随机发放部分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分表,由听课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三)第三阶段(2013年5月—6月):学校层面的评选阶段
1、开展青年教学之星候选人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组织校领导、专家、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对青年教学之星候选人课堂教学进行现场评比。
2、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择优选出校青年教学之星人选,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并予公布。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报名汇总表
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青年教学之星申报书
教务处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