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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4-05-20 14:26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标兵评选办法》(南工发[2009]62)文件精神,为表彰和鼓励在教学第一线表现突出以及在人才培养和教学创新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发挥我校教师楷模的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教学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评选自20145月至20149月分两个阶段进行:

20145月为院(部)层面的宣传发动、资格审查及评选阶段20146-9月为学校层面的资格审查及评选阶段。

二、各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45月):院(部)层面的宣传发动、资格审查及评选阶段

1、加强宣传,提高教师参与评选的积极性。

各院(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激发教师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教师本人填写《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标兵申报书》(一式二份,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报名人员的业绩截止至20145月)向所在院(部)申请,由院(部)召开师生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确定初评推荐教师。

2)院(部)审核参加院(部)级教学评比的教师资格材料后举行院(部)级课堂教学评比。课堂教学评比包括教案、课件和课堂教学等的综合评比。评比方式为参评教师随堂讲授正常教学内容、评委随机听取其一节课进行评分和随机发放部分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分表,由听课学生现场评分。评分标准由各院(部)自行制定。通过评比,产生校级教学标兵候选人。

32014613日前,各院(部)将《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标兵申报书》、

《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标兵报名汇总表》、《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标兵候选人汇总名册》(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jwc@nit.edu.cn,行政楼226室,电话:0791-88126622。教务处将会同人事处、科研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等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6月底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有关院(部)。

3、各院(部)向学校推荐的名额将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20146-9): 学校层面的资格审查及评选阶段。

1、开展教学标兵候选人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组织校领导、专家、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对教学标兵候选人课堂教学进行现场评比。

2、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测评,择优选出校教学标兵人选,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并予公布。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标兵申报书

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标兵报名汇总表

附件3:南昌工程学院教学标兵候选人汇总名册

 

教务处

20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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