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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本科专业目录 扎实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2014-09-13 20:47  

 

林蕙青

稿件来源】《中国高等教育》 2013年第5

作者简介】林蕙青,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专业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调整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是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基础。不久前,教育部颁布实施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行动,是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由此,将带来新一轮高校专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有力推动高等教育提高质量、内涵发展。       一、修订《目录》和《规定》,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

我国高等学校按专业培养人才。专业设置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关系到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和协调,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效益,也关系到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适应。科学合理的专业设置是高等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基本保证。专业目录是高校设置专业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经济社会所处发展阶段在人才需求、人才培养方面的集中反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学科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变革以及教育对象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过3次大规模的学科专业目录修订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第一次修订目录于1987年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专业种数由1300多种调减到671种,改变了当时客观存在的专业设置混乱的局面,专业名称和专业内涵得到整理和规范。第二次修订目录于1993年颁布实施,专业种数为504种,重点解决专业归并和总体优化的问题,形成了体系完整、统一规范、比较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目录。第三次修订目录于1998年颁布实施,修订工作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进行,改变了过去过分强调“专业对口”的教育观念和模式,专业种数由504种调减到249种。历次修订《目录》和《规定》,都积极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特征和时代需求,为我国高等教育适应特定历史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0多年过去了,随着国家新的战略发展需求、经济社会以及教育自身的变化,1998年版《目录》和《规定》也日益显露出一些问题:目录内的249种专业,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难以适应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无法满足高校多样化人才培养的需求;目录外专业已达386种,占到总数的60.8%,大量的“目录外”专业出现,在专业结构上呈现出不合理状态;不少新设专业内涵不够清晰、名称不够规范、区分度小,而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所需的对应专业,设置又较为困难,不利于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专业的审批程序复杂,评审量大,缺乏研究和宏观把握;高校申报专业比较自目,“重申报,轻建设”的问题较为突出,给办学质量提升带来不利影响。此外,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的专业划分衔接不够,对培养更高层次的人才以及对教育的整体统筹安排形成制约。   

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高等教育由大到强,对本科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使命。总体来看:   

一是国家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对高校专业设置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五大建设的全面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都对高校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不断涌现,对高校专业设置提出了新挑战。现代科技在高度分化基础上的高度综合带来了学科的分化与重组,一方面,分类研究变得更精细、更深入,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不断涌现出新的前沿科学;另一方面,综合化趋势更加突出,现代科学技术上的重大突破越来越多地出现于学科之问的空白区域,出现在学科的交叉渗透和转移中,学科交叉呈现更大的跨度。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出现和加速发展,对高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新挑战。                                         三是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构建与之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培养结构,更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的人才需求。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相应呈现出分层次、多元化、多样性的特点。只有加快人才培养结构和专业设置的调整,才能切实解决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过程中客观上容易出现的高校发展同质化、专业设置趋同化和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化问题。   

四是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巫待深化专业设置及调整机制改革。这是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形成高校在专业建设上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形成政府部门对专业设置有效宏观管理、质量监督和支持服务的运行机制。   

因此,组织开展《目录》和《规定》的修订,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高校调整专业设置、加快专业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使之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具有}一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教育部于2010年启动了本科专业目录及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专门成立了13个专家组。通过深入论证、反复研讨,3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汇聚各方智慧并最终取得基本共识,于20129月正式下发了新的《目录》和《规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四次修订目录,事关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本科教育的发展大计,事关上千所高校所承担的根本任务和数以千万计的大学生的培养及成长。这次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有助于高等教育立足国家发展和经济社会需求的大局,促进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做好专业设置规划,加大专业内涵建设力度,加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全方位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二、新的《目录》和《规定》构建了新体系新机制,顺应了新形势新要求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高等教育要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要“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这些要求是《目录》和《规定》修订工作的基本依据。        1.修订《目录》和《规定》遵循的原则

主动适应,优化结构。通过建构新的目录体系和专业调整新机制,促进专业结构优化,促进人才培养类型结构优化,推动高等教育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遵循规律,科学规范。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专业口径要宽窄适宜,专业名称和内涵要科学规范,并充分考虑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有机衔接。   

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探索建立高校享有更多自主权且有效自律、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机制,形成专业设置适时调整,专业结构不断优化的运行机制。   

重在建设,强化监督。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专业质量标准,加强新设专业的监测评估等方式,引导高校注重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新设专业教学质量。    中国特色,借鉴国际。修订工作既要符合我国国情,又要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的专业设置理念和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兼顾基础性与职业性、指导性与灵活性的专业设置和管理方式。   

2.着力处理好几个基本关系

前三次相比较,本次修订工作的目标是:着力于建立起能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指导性、开放性的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动态调整管理新机制。在修订过程中,特别着重把握、处理了历次修订工作中都面临的四个“老大难”问题。   

统筹兼顾好本科专业口径“宽”与“窄”的关系。在专业体系的构建上坚持“以宽为主、宽窄并存”的原则,既设有适用于培养厚基础、强素质的复合型、拔尖创新型人才需要的宽口径专业,也设有适用于培养重实用、强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需要的针对性较强的专业,形成了一个既满足社会各类人才需求,又适合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既分类又统一的专业目录体系。  

统筹兼顾好本科专业目录“稳态”与“动态”的关系。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既要保持相对稳定,也要主动适应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修订工作确立和坚持了“基本稳定、稳中有变”的原则,建立起基本专业每五年调整一次和特殊专业每年公布动态变化的机制,实现了“稳态”与“动态”相结合。   

统筹兼顾好放权与加强监管的关系。新《目录》和新《规定》在落实与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上迈出了重大步伐。同时,根据“一放就乱”的历史现象,也充分重视了“放权”之后的监管,采取了“一扩二减三加强”的措施,即扩大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自主权;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数量;加强信息服务与公开、加强专家组织的作用、加强新设专业的质量管理及政府和社会对高校专业设置质量的有效监督。    

统筹兼顾好增设专业与建设专业的关系。新《目录》和新《规定》为高校自主增设新专业提供了更加灵活、宽松的渠道,同时也在制度设计上积极引导高校更加重视专业建设,通过多种措施,促进高校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3.新《目录》和新《规定》的主要特点

新修订的专业目录作为统一的整体,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加到12个,新增了艺术学门类,与研究生学科目录的学科门类一一对应;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加到92个,与研究生学科目录的一级学科基本对应;专业数由原来的635种(目录内249种,目录外386种)调减至506种,由352种基本专业、154种特设专业(目前)构成。

新《目录》最大的变化就是构建了新的目录体系,由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两大部分组成。基本专业是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特设专业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体现了发展性、开放性和动态调整。  

新《目录》和新《规定》的主要特点有:    

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新《目录》重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专业,如根据当前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安全运营需要,新增了“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加强改善民生等相关专业,如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分为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统筹考虑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所需专业,列入了近年来高校根据人才培养新需求设置的154种专业;重视发展了一批应用性强、满足行业发展人才需求的新专业,如本次修订专门将艺术学从文学门类中独立出来,设立艺术学学科门类,下设5个专业类33种专业。同时,也撤销了一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   

更加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新要求。新《目录》按照“以宽为主、宽窄兼顾”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口径,既有满足综合性大学培养“宽专业、厚基础”人才的宽口径专业,也有面向行业和企业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色专业,如“海洋科学”与“海洋技术”专业,更好地适应了我国高等教育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人才培养的新需要。   

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本次修订中整合、合并是主要动作,修订前有些专业口径过窄、内涵界定不够清晰或与其他专业有所重复,不利于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需要整合、合并;由于学科或行业的发展,部分专业类中所含专业已有较大的学科或行业上的区别,为此,将这些专业进行了拆分,相应增加了专业类的数目。通过合并、拆分、撤销等方式,新《目录》的专业学科内涵更加清晰,名称更加规范,专业之问保持了应有的区分度和各自的学科属性,较好地反映了人才培养规格和就业面向。而且,新《目录》学科门类与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科门类相一致,专业类与其一级学科基本对应,较好地实现了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在学科专业上的有机衔接,有利于高校课程体系的改革和贯通。   

形成了既统一稳定又相对开放的专业目录体系和管理方式。对新《目录》中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实行两种管理方式。其中,基本专业每五年调整一次,相对稳定;特设专业处于动态,每年向社会公布,实现了本科专业目录和管理稳定性和开放性的结合.既保证了专业目录体系的完整统一,又有利于学校动态调整专业设置,为高校根据办学需要适时调整专业提供了机制保障,实现了“稳态”与“动态”相结合。   

高校设置专业的自主权进一步落实。新《目录》和新《规定》进一步确立了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主体地位,落实和扩大了高校设置专业的自主权。高校既可以根据新《目录》自行设置本科专业,也可以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使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在专业设置上有了实质性进展。   

形成专业设置宏观监管新机制。建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实行高校设置专业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突出专家组织作用,建立了高校、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三级专业设置专家评议和监督组织;重视新设专业的质量监督,规定对新设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发布新专业建设年度质量报告,建立对办学质量低卜的专业实行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等退出机制;建立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对于过度设置和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需要的专业实施国家调控。  

三、以实施新的《目录》和《规定》为契机,积极推动新一轮专业调整建设和教学改革    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新《目录》和新《规定》的实施为契机,全面推动新一轮专业调整、建设和教学改革。   

其一,做好现设本科专业整理、调整工作。对现设专业进行对照整理是实施新《目录》和新《规定》的基础性工作,是优化专业结构的重要步骤和重要抓手。各高校要依据新《目录》,全面梳理现设专业,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重新审视本校的专业设置及规划,做出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使学校的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成长需要,更加符合自身办学特色,发挥优势,办出水平。   

其二,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新《目录》,国家制定各专业类质量标准,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有关的专业建设标准。各高校要根据上述标准和学校办学定位,以新《目录》规定的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等专业内涵介绍和说明为依据,修订各自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紧密结合近年“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改革实践,将先进的教学改革理念、措施、成果和经验固化到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中,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其三,建立新型的专业管理方式。一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观念,改变管理方式,综合应用制订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等措施,从重审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重指导和强服务的间接接管理.促进所属高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实行高校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的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组织有关专家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高校本科专业建设的指导,努力改变部分高校“重申报,轻建设”的现象,将高校的主要精力引导到专业内涵建设上,引导各高校按照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规格需要,有特色、高质量地设置本科专业,提高办学水平。   

其四,建立健全专业评估监督体系。一是高校要强化专业质量自我评估意识,建立校内本科专业建设自我评价机制,健全校内专业质量评估保障制度。二是积极开展本科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国家和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高校设置的本科专业进行质量认证和评估,在工程、医学等领域,加快实施与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推动建立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公开制度。三是建立政府、社会及用人单位对专业质量的监督、评价机制,根据学校专业的社会声誉、毕业生就业状况、用人单位反馈意见等,形成高校专业建设监督监测体系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    

我国高校现有的4万多个本科专业点,都要根据新《目录》和新《规定》全面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加强专业建设,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把我国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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