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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制定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2014年5月修订)
2014-09-15 08:57  

 

南工发〔201458

人才培养方案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集中体现高等学校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明晰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在全面总结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完善“两平台+ N模块 +一拓展”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启动201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就本次制定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精神,把握和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时代精神和方向。

(二)遵循学校的定位和办学理念,坚持以符合时代发展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为指导,在总结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有关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按照夯实基础、强化能力、突显特色的总体要求,优化培养方案。

(三)培养方案要处理好“成人”与“成才”的关系,把既“成人”又“成才”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标准,确保所培养人才既具有高专业素质、又具有高品德素养。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在继续坚持“应用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根据相关专业标准,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识教育为基础,能力培养为本位,以通识必修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为主干,优化课程体系。完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更新、精炼课堂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在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认证标准和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二)明确核心课程,构建弹性学分制

根据专业定位和培养标准,明确各专业核心课程。控制毕业最低学分,减少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必修课程学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学分的70%)。增设选修课程学分,促进文理渗透,构建弹性学分制。

(三)强化实践教学,提升创新能力

应用型人才的能力培养主要通过实践教学来实现。根据专业建设标准,合理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确保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时间,并注重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和效益。通过搭建平台、营造环境、制定措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参加科研、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探索“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合作教育模式,与企业合作建立实践教学基地,鼓励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向学生开放并提供项目和技术支持,使学生具有自主学习和研究的机会和条件,形成自主学习和研究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完善“二长一短”的三学期制,充分利用第三学期(短学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执业训练、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加强综合能力培养,提高综合素质。

(四)因材施教,实现个性化培养

因材施教是发展学生个性和潜能,培养创新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需要和必然手段。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综合素质提升和参与社会实践创造良好的条件。以提升应用能力为主导,进一步推进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等课程的教学改革。大学体育教学要拓展课程的时间和空间,营造生动、活泼、主动的学习氛围。完善专业模块化课程(群)建设,增设学生感兴趣的新型课程。为拔尖学生开设创新人才实验班,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认真实施“卓越计划”,进一步完善“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继续实施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完善跨学院、跨校选课和其它教育形式学习成绩的认定制度。

三、具体规定和要求

(一)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二)培养目标规格

1.分类培养

各专业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制定多目标规格人才培养方案。依据学科与专业方向分类确定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

2.培养标准大纲和标准实现矩阵

依据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从知识、能力、素质三个维度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大纲,构建人才培养标准实现矩阵。(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五和附件六)

(三)学制、学分

1.学制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建筑学专业为5年),实行3-6年弹性学制。

2.学分

1)学分标准

课内教学16学时为1学分,每门课程学时均为8的整数倍。体育课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1周为1学分。

2)学分要求

①毕业总学分最低要求

理工农类专业总学分为175学分(五年制专业为205学分),经管文艺类专业总学分为165学分。

 

②毕业学分分类要求

性质

通识必修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其它专业课程

素质拓展

限选课程

任选课程

类别

思想政治

数学

大学英语

计算机

军事体育

心理健康教育类

就业类课程

特色课程

 

专门用途英语类

自然科学

人文社科

军事体育

 

 

 

学分

要求

16

7,

11

12

2

6

1

1

1

2

4

文≥4

理≥4

2

15-25

 

8

 

思政类课程系中宣部、教育部(教社政[2005]9号文)规定的五门课程共16学分,理论10学分,实践6学分。

高等数学实行分类教学,理工农类专业学习《高等数学A》(11学分),经管类专业学习《高等数学B》(7学分),其他文科专业可学习《高等数学C》(4.5学分)。

大学英语总学分为14学分。基础阶段为10学分,分三个学期完成。实行一年多考的学校英语水平考试,学生在第二学期即可报名参加。完成基础阶段学习或通过学校英语水平考试后,进入自主选修专门用途英语系列课程(含考研英语)阶段,此阶段须修满4学分。鼓励各院(部)参与研发适应专业发展要求的专门用途英语课程,并承担教学任务。

大学计算机基础为2学分。军事体育类课程共6学分。

通识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通识限选课中,理工农类专业限选《大学语文》(2学分),经管文艺类专业限选《自然科学发展概要》(1学分)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1学分),所有专业限选就业类课程1学分、特色课程《水文化概论》1学分、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1学分、专门用途英语类课程(含考研英语)4学分。通识任选课分为三类: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含艺术类)、军事体育类,由学校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所有学生毕业前至少修满10学分,理工农类专业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不得低于4学分,经管文艺类专业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不得低于4学分,体育保健类课程不得高于2学分,其中实验选修课程不低于1学分。

学科基础课程为各主干学科的基础理论课程,各学科大类应设置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课程,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专业核心课程设置相对稳定,按照《南昌工程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总学分控制在15-25学分。其它专业课程由专业所属学院设置和管理,可以随社会需求相应变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与针对性。

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不低于8学分,素质拓展学分计入人才培养的总学分中,其学分计算和认定方法按《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方案》执行。

(四)教学安排

1.“二长一短”三学期制

1)时间分配

四年制中的“长学期”计划教学150周,每学期教学活动周一般按19-20周安排,教学17-18周,考试2周。其中,第一学期教学15周、入学教育1周、考试2周,最后一个学期教学14周、毕业教育1周。短学期安排在一至三学年,一般为2周,可安排新技术专题、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验选修课、认识实习等教学环节以及科学研究、执业训练、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等实践活动。省级及以上的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相关专业须制定详细的短学期教学计划,切实开展短学期教学活动。

2)学时安排

课内教学(含课程实验)总学时,原则上理工农类专业不超过2300学时,经管文艺类专业不超过2200学时。第一、第二学年周学时控制在20-24学时,第三、第四学年周学时控制在18-22学时。

3)实践教学安排

理工农类专业实践教学累计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25%,经管文艺类专业不少于20%。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的课程总门数的比例不少于80%

2.选课制

1)挂牌选课。通识必修课和各专业核心课程实行教师挂牌选课,每门课程应有足够的教师挂牌,并开出足量并行班,保证学生在同一时间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2)教学指导。各专业应切实加强教师教育教学指导和学生选课学习指导,编制好《***专业教师教学指导书》和《***专业学生学习指导书》。挂牌选课课程应明确先修后续关系。必修课除重修外杜绝选课冲突。

3)课程考核

原则上每门课程应明确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均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核方式根据专业与课程性质确定,注重能力考核,方式科学、灵活多样。各专业每学期考试课程不少于3门。

3.辅修制

各专业要制定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并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跨学科专业修读。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应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相同学科基础的专业必须构建专业基础平台。专业认知教育坚持前3个学期不断线。后期按专业方向形成课程模块(群、组),适应分层次、分类型教学的需要。课程结构应有利于形成学生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倡开设研讨课、学科前沿讲座、新技术专题、科研方法等课程,为学生搭建探究性学习的平台。

(二)每个专业应确定5门左右核心课程。原则上应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的规定开出各专业核心课程和其它主要课程。学生的通识必修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考试成绩与学位授予挂钩,单独核算绩点分,平均绩点低于2.0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三)按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一是在明晰目标导向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学生知识能力素质改进体系,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运行体系。二是实现四个转变,即:从灌输课堂向互动课堂转变、从封闭课堂向开放课堂转变、从知识课堂向能力课堂转变、从句号课堂向问号课堂转变。

(四)强化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应以培养学生工程实施能力为目标。加强实践教学考核,课内实验学时大于等于8学时的需单独设课并单独计算学分。设置实验选修课。着力开发设计性、综合性实验以及综合性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中要注重培养学生信息获取能力。

五、注意事项

(一)各院(部)组成以主要领导挂帅,教学院长(主任)具体负责的工作组。各专业负责人要组织相关教师充分研讨,并邀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教务处组织审定,学校分管教学工作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制定培养方案。注重课程整合,防止“因人设课”和“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出现。专业核心课程与创新课程应充分论证,一经认定不得随意更改。

(三)各院(部)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必须同步制定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大纲。

(四)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格式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统一,课程名称要规范准确,并明确标注周学时。

(五)对于学习要求相同、内容相同、学时相同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号,各专业必须使用规定的名称和编号。对于要求不同的同一名称课程,课程名称后加字母进行区别。对于学时多、分几个学期安排教学的课程,安排几个学期就算几门课程,并在相应课程名称后加注数字区分。所有课程均根据学科归属指定开课单位。

(六)重视各类选修课程建设。各院(部)对所属的选修课要进行梳理完善、优化整合。开发更多适应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高质量选修课。

六、时间安排

2014515日前,院(部)完成调研,拿出具体制定方案并形成初稿。

2014615日前,完成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和专家论证工作。

2014630日前,院(部)修改、定稿并提交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含电子稿)。

2014720日前,完成学校层面的论证工作,并反馈论证意见。

2014730日前,院(部)根据论证意见修改、最后定稿再提交教务处教学与教材研究科(含电子稿)。

2014820日前,完成培养方案整理汇编工作。

2014830日前,院(部)将各专业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生成教学计划。

各专业应同步完成辅修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附件:(详见《南工发[2014]58号》)

1.培养方案的内容与格式

2.通识课学时分配和开课学期安排

3.部分全校性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安排

4.全校性课程开课安排

5.人才培养标准大纲范例

6.人才培养标准实现矩阵范例

7.课程学分学时构成表

8.教学时间安排表

9.理论教学计划

10.实践教学计划

11.第二专业辅修教学计划

12.主要专业课程负责人一览表

13.专业教学计划责任表

14.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实现矩阵

 

南昌工程学院

                       20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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