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教务运行|学籍管理|实践教学|教学建设|教室管理|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教学动态新闻_new|公共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动态(不用)>>正文
 

南昌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015-05-11 10:56  

 

专业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基础工程。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建立我校本科专业评价工作的新常态,根据国家及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贯彻国家及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评估方针,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结合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推动我校主动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专业内涵建设,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突出特色发展;结合专业认证,凝聚专业特色,树立专业品牌;结合校内专业动态调整,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造就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评价目标

按照《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每年度开展一次本科专业的综合评价,查找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为专业的动态调整提供科学的依据,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切实提高我校本科专业的社会贡献度和社会知名度。

三、评价原则

1、导向性。促进各二级学院把本科教学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使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等都体现以教学为中心,合理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加强专业建设,明确专业建设目标,促进专业合理定位,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科学性。专业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考虑专业规划建设和人才培养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切实推动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客观性。通过建立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系统,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在若干个反映专业办学状态的指标中,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且可重复验证的指标,运用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价函数,客观反映我校专业改革和建设的真实状态。

4、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专业综合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以对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定量分析注重对现有条件的客观评价,定性判断突出对发展潜力的主观评价。

四、评价组织

学校成立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学工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处、学生工作处(部)、招生就业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把握国内外专业评价发展动态,负责本科专业评价的组织领导、校评工作及省评工作。

二级学院成立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院长、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把握专业评价要求,负责本学院所辖本科专业的评价工作。

五、评价范围

有在读学生的本科专业。

六、评价保障

1、制定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方案。根据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及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本科专业动态调整方案并落实。由教务处负责。

2、落实本科专业建设的整改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在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家组的评价报告的基础上,形成针对性强、措施有力的整改方案。支持二级学院落实本科专业建设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由教务处负责。

3、建立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专家队伍。在借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学校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组建学校的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家队伍,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提交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领导小组。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

4、建立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数据平台。利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本科专业基本状态的数据库和管理平台,为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提供信息支持。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

七、评价安排

1、校内评价

每年上半年,按校院两级开展本科专业的校内综合评价工作。

13月初,学习动员。学校召开年度学校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部署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深入学习研究,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23-6月,学院评。按照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各二级学院对所辖本科专业开展专业自评。并根据自评情况,提出近期(1-3年)的专业整改与建设方案。

37-9月,学校评。学校组织专家开展专业综合评价。评价结论用于形成学校该年度的专业动态调整方案,以优化我校的专业结构。

2、省内评价

每年下半年,按江西省教育厅确定的专业种类,参加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价。

在江西省教育厅所规定的时间内,我校参评专业严格按照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要求,集中校院之力开展专业自评。同时,登录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下载、比对、上报评价相关数据,上传支撑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纸质版报至江西省教育厅。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抓住全省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这个机遇,提高我校核心竞争力,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切实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2、管评分离,高度协同。学校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有高度的执行力,按照规范高效有序的原则,狠抓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专业评价。要有高度的协同力,围绕中心工作,多单位多部门协同作战,力保专业评价取得优异成绩。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围绕服务地方和水利行业,大力调整并优化专业结构。

3、深入讨论,明确标准。二级学院院长要亲自挂帅,组织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学习专业综合评价方案,深刻领会评价指标内涵,参与评价工作,将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4、查找问题,提出措施。二级学院要对照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支撑材料,认真组织自评工作。重点查找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找出横向与纵向的差距,制定专业建设与整改的措施。

 

 
关闭窗口

推荐文章  
·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 2024/05/23
· 【文献摘录】“产教融... 2024/05/06
· 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 2023/02/21
· 关于印发《南昌工程学... 2022/11/15
· 关于召开南昌工程学院2... 2021/06/29
热门文章  
· 关于2024年下半年全国... 2024/09/10
·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 2024/08/28
· 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 2024/08/27
·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 2024/06/20
· 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 2024/06/17

 

  Academic Affairs Division of Nanch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天祥大道289 邮编:330099

Copyright © 2010 - 2011© 南昌工程学院教务处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