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更好地为我国创新发展和行业、区域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1.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创新和发展学校“两平台+N模块+一拓展”(简称2+N+1)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各专业“通识课程+核心课程+选修课程”的课程体系,继续增加各专业的选修课程,鼓励学生选修第二专业的课程,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复合型转变。总结和推广“卓越计划”各专业的教学改革经验,积极参加工程教育认证。继续实施专业调整的预警与退出管理,完善需求导向的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积极试点大类招生,以学生意愿为主进行专业分流。
2.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学校今年开始,通过引进慕课、建设开放课程、创新创业讲座等形式,每学期开设的创新创业选修课容量不少于3000人次。自2016级开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创新创业基础》必修课,并在素质拓展模块中进一步提高创新创业学分。“十三五”期间,建设5门左右创新创业教育校本课程,引进15门左右慕课供在线学习。教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新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课程,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
3.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创业实践。设置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可将学生的创业实践同步替换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相应课程的学分。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可转换为创新创业选修课学分、素质拓展学分。创业毕业生在学校现有规定的修读年限基础上,视创业实际情况,可申请延长修学年限。逐步调整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的组成结构,形成意识、能力、模拟和实践四维一体的学分认定结构。
4.探索学生个性化人才培养机制。继续推进瑶湖学院建设,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各二级学院探索满足学生个性化、多元化的发展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对于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特长、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由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可为其单独制定专业培养方案,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个性化培养。
二、深化课程教学综合改革
5.更新课程教学内容。强化课程建设的导向性,使课程的教学内容成为学生创新创业的强大引擎。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重构课程知识体系及能力培养目标,课程的教学内容不仅要充分反映发展前沿和新成果,而且要充分体现综合化、信息化、创新性、应用性培养的特点,提高学生的学业挑战度。加强教材建设,根据课程的知识与能力双重教学目标,编写具有“互联网+”背景的理论课程、实践课程、跨学科专业课程、创新创业指导课程等校本教材。
6.丰富教学组织形式。不断探索点燃学生创新创业激情的生动活泼的教学模式。建立课堂教学评估的信息反馈机制,疏通反馈渠道,结合校园网开发切实可行的应用软件,将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传达到二级学院以及师生,确立教师在课堂教学评价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为目的的课堂教学自评制度。运用现有“清华在线”网络教学平台,并引进中国大学慕课、超星、智慧树等慕课平台,结合教师OFFICE HOUR环节,建立课前、课中、课后相统一的教学时间观,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鼓励教师根据不同性质课程、不同教学内容的特点,采用启发式、探究式、情景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建成一批理实一体化教室。
7.改革课程考核方式。探索聚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效果的灵活多样的考试模式,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基于不同课程性质和要求,由课程所属教研室把关、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批准,鼓励教师采取多样化的考核形式。课程设计、实习、社会实践与调查等实践教学环节,根据专业不同,提供不同的考核载体,如“报告+答辩”、“产品+答辩”等形式加以考核。加大平时作业量及对平时作业的考核,增加开放性的试题比例,提倡以大作业或综合设计等方式取代闭卷考试。
三、构建立体式的创新创业平台
8.构建“一园两区多室”的校内创新创业平台。整合全校创新创业平台资源,构建以大学科技园为主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研究生创新创业园为中心,学院创新创业实验室为重点的“一园两区多室”的创新创业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园在政策引导、技术支撑、网络信息、投资融资、中介服务、人才培训、行政事务、商务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为创新创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和研究生创新创业园建设规划,建设创新与创业对接,集创新工场、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创业成果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示范园。整合现有实验室资源,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效率,2016年开始每个二级学院重点打造一个特色鲜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中心(“一院一品”),集政策宣传、成果展示、项目实践于一体,为学生课外创新创业训练提供基本保障。
9.建成一批创新创业校外实践基地。在充分利用好现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资源的基础上,各专业要根据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在一些实力较强、条件较好的企事业单位新建一批专业对口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借助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良好实践条件和有关人员的丰富实践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10.建立支持教师创新创业的科研管理服务平台。制定落实《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赣府发[2016]20号)相关制度,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教师开展创新创业。加快学校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均需设立大学生创新工作室。
11.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依托学校国家大学科技园,为准备注册或已注册工商执照的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财务管理、公司运营等业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更加优质而高效的专业化服务。对取得江西省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提供配套经费。
12.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加大资助经费和比例,积极鼓励本专科生、研究生通过自主研究、进入教师课题组、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开展创新实践。实施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项目的效益评价,实行项目的动态调整,通过抓好一批高水平竞赛项目,培育一批特色竞赛项目,引进一批新型竞赛项目,建立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的竞赛体系。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心下移,积极鼓励学院根据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方案,自主开放具有专业特点的竞赛项目,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含金量和生命力。
四、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13.成立大学生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落实大学生创业基础教育,建设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组织开展创业讲座、创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制定创业导师的引进、培养及业务培训计划;负责创业课程信息化建设;负责大学生创业咨询工作;负责校友创业典型案例的搜集和宣传;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创业教育工作。
14.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十三五”期间,建设一支由专职人员为主,专兼职结合的与创新创业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负责开展创新创业的教学、理论和科学研究,实施创业科研计划和课题研究项目。出台创新创业教育业绩考核细则,强化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业绩评价。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审、岗位津贴挂钩。每年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
15.建立大学生创业导师专家库。通过推荐和邀请的方式,面向校内外遴选一批导师,组建创新创业导师库。各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推荐若干人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同时,由学校各部门积极邀请校外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优秀校友为兼职创业导师。创新创业导师由学校统一聘任,颁发聘书,对有创业意愿、创业项目、初创企业的大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帮扶。
16.积极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由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成立一站式全日制辅导站,对大学生开展创业、就业辅导,提供各类咨询和服务。组织创新创业导师开展创新创业大讲堂、创业体验赛、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评选等活动,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健康成长。邀请专家、企业家和校友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校友创业论坛、创业沙龙等交流活动,营造创客文化,搭建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搭建项目与企业对接平台,加大优秀项目推介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投资机构进行项目投资。
17.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网站。将学校现有的大学生竞赛网的功能与内容纳入其中,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网上服务平台,设置学生创新活动、创新训练、学科竞赛、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市场动向等内容,积极宣传与推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典型与成果;发布创新创业训练活动信息、学科竞赛活动信息,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发布学生创业项目指南,引导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实现在校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网上申请、网上评审、面试答辩、风险评估、立项支持等线上线下评审流程。
五、加强工作统筹领导
18.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教研室三级管理。进一步健全和理顺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机制,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科学研究处、研究生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招生就业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友办、大学科技园以及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参与,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规划的制定、统筹管理与监督评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挂靠教务处。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各项创新创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教务处负责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课程教学综合改革等工作;科学研究处负责教师创新创业的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研究生处负责研究生的创新创业统筹、指导和落实工作;计划财务处负责创新创业经费的预算、统筹管理等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保障等工作;团委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开展系列科技创新活动、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网站等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开展创业指导服务等工作;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创新创业实验室平台的整合管理等工作;校友办负责联络校友开展创新创业论坛和指导工作;大学科技园负责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企业孵化、融资、注册服务等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创新创业的宣传和推介工作。
二级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学科和专业负责人组成。专家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负责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负责开展院级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工作。
教研室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导师工作小组,根据学科特点,各专业教研室成立与专业相关的2个以上创新创业工作导师组,负责做好本专业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第一课堂、第二课堂的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教育训练活动等。
19.加大创新创业教育经费投入。多渠道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将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使之制度化,并逐年增加。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课程建设,创业教育师资建设和培养、教材和案例编写、科研计划和教育课题研究,创新创业管理和宣传,资助学生创业项目,创业导师聘任、开展创业讲座、创业技能培训、创新创业竞赛、科研训练项目资助、创新创业指导奖励等支出。
20.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把创新意识、创业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渗透于校园文化建设全过程。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电子屏、校报、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等,大力宣传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新创业信息的跟踪机制,把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