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建设高质量创新创业基地,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南昌工程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二批校级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请条件
校内创新创业基地是各教学单位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建设的一批服务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的实习基地、创客空间以及专创结合的示范性创新实验室等。申请校级创新创业基地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充足的场地保障。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实验、机房等资源自行选址,可为独立空间,也可与实验室、教师办公室等结合,方便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方便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场地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2.具有一定的师资队伍。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不少于6人,为大学生提供持续、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带领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基地师资团队。基地负责人需具有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有指导大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创业孵化项目、学科竞赛等经验。
3.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基地近两年每年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创业孵化项目、学科竞赛等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内的创新创业竞赛项目总数不少于50个,取得校赛铜奖以上项目不少于4个,取得省赛铜奖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并积极参加其它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或近五年基地所在的指导教师或学生负责项目获得省级金奖以上奖励。
(二)认定程序
1.组织申报。基地负责人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南昌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计划申请书》(附件1),教学单位组织初评并推荐至学校。已有校级创新创业基地的教学单位本次不推荐。
2.专家评估。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形成复核评估意见,并提出拟认定的创新创业基地名单。
3.公示授牌。学校对拟认定的创新创业基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校级创新创业基地授予“南昌工程学院XXX创新创业基地”牌匾。
二、开展校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工作
校级创新创业基地根据建设指标要求,提交《创新创业基地2023年度工作计划表》(附件2),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基地建设工作,落实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创新创业基地考核工作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考核工作,对校级双创基地的创新创业环境、工作方案、年度实施情况、实际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估。
四、材料提交
1.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提交至行政楼222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邮箱:350616893@qq.com。
2.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82086205 联系人:赖文琴
附件1:南昌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计划申请书
附件2:南昌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基地年度工作计划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3日